- 作者:谢汉忠,方金豹,李君,庞荣丽,黄玉南,乔成奎,成昕
- 关键词:果品; 质量安全; 风险评估实验室; 工作职能;
- DOI:10.13925/j.cnki.gsxb.20160179
- 全文: PDF () 摘要()
摘要:200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法律地位,有效推动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体系建设。截至2015年底,成立了67个专业性和33个区域性共100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其中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4家。本文阐述了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工作职能在保障果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具体表现,即服务政府决策与监管:调查果品生产过程及收、贮、运环节存在的危害因子和风险来源,评估危害因子和潜在风险,帮助政府更好地进行科学预警、决策与监管;服务果品产业发展:在探索未知、评价已知的过程中,完善未知危害因子的相关基础数据和背景资料,制定危害因子的检测技术方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开展风险交流、科学引导消费:架起科研人员、监管人员、媒体、公众之间的沟通桥梁,用通俗易懂、大众话语来解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专业问题,让他们就风险所涉及的因素和风险认知的差异交换意见,以弥补认知的差异而产生的误解,从而科学地了解和认知风险信息。提出了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应系统开展果品中污染物迁移、转化和代谢规律及危害因子毒性机理及毒性评价等基础性研究,制定全程管控果品质量安全相关技术标准,保障果品质量安全。